总统治权内化为立法权、司法权、行政权、统帅权和帝国宪法的框架便已经搭建起来,争执的焦从权力的分配转到了权力行使与相互制衡的细节上来。
五权虽然并存,但总有一当先之权,依照西洋宪政惯例,有行政主导与议会主导之分野,譬如英国就是议会主导,譬如日本就是行政主导。主导权掌握在谁手中,那一
分的权力相对就要大一些,既定格局是不能破坏的,但就如
围棋一般,官
阶段仍然大有便宜。
众人静Loading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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